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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解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1-1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解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解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解聘李庭龙先生、邬本志先生、赵海涛先生的副总裁职务及王永斌先生
的总工程师职务的提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解聘李庭龙先生、邬本志先生、赵海涛先生的副总
裁职务及王永斌先生的总工程师职务。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同意聘任刘露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杨仕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 :张大亮
                                                                 李生校
                                                                 杨棉之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