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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15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0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披露前最新总股本 220,597,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

配利润留存。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597,4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0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06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0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06 月 23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8          欧华实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22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事项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3、咨询联系人:吴云虹、郑黎君;

       4、咨询电话:0755-26520515;

      5、传真电话:0755-26520515。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