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7-09-30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份
127,003,6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57%)的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欧华实业”)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4,411,9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欧华实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欧华实业持股公司股份 127,003,61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7.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之后实施的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4,411,9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若计划减持期间
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发承诺
欧华实业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到期。
2、减持承诺
欧华实业在 2014 年、2016 年度减持时承诺:“自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上述承诺已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欧华实业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欧华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
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欧华实业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欧华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欧华实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