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 特 迅: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3-0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5 个月内,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41,75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该减持时间区间内,如遇法律法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

持。


       二、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收到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 2018 年 3 月 5 日,吴云虹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时间过半,在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

吴云虹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吴云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

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吴云虹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