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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参会表决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8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www.cninfo.com.cn);《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