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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兴包装: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董事津贴标准及发放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津
贴的意见。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卢永华                 黄健雄               苏伟斌




                                      日期: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