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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兴包装: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2019-03-15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121 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审核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核报告                                              1-2


二、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1-2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121 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包
装”)委托,在审计了大庆华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华
洋”)、包头市华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华洋”)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公司利润表、公司现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合兴包装《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合兴包装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
上对合兴包装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大庆华洋、包头华洋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审核报告第 1 页
    经审核,我们认为,合兴包装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大庆华洋以及包头华洋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际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合兴包装对外信息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海山(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玉川




                            2019 年 3 月 13 日




                         审核报告第 2 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保障和促进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合兴包装”)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现将涉及业绩承诺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   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
       方式收购大庆华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华洋”)和包头市华
       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华洋”,大庆华洋与包头华洋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 9,240.00 万元。
       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完成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自 2016 年 9 月 30 日
       起将大庆华洋和包头华洋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于 2016 年 12 月,
       公司分别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二、   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厦门华洋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林天生
       和林丽珠(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承诺大庆华洋、包头华洋 2016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达到以下金
       额:
                                                                  单位:万元
                                    期间                        承诺业绩
       2016 年 6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700.00
       2017 年度                                                           1,225.00
       2018 年度                                                           1,275.00
       2019 年度                                                           1,330.00
       2020 年度                                                           1,400.00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720.00
                                    合计                                   6,650.00

       每年由公司指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上年度利润承诺期间的利润完成
       情况进行审计。若标的公司任一年未达到上述条款约定之利润承诺的,业
       绩承诺方同意并授权大庆华洋直接从业绩承诺方提供的 2,915.00 万元的
       无息借款中扣除,用以补足利润承诺。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第 1 页
三、   大庆华洋、包头华洋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大庆华洋、包头华
       洋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承诺业绩       差额
       2018 年度                                  -350.70     1,275.00     1,625.70



四、   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2018 年度标的公司实际业绩低于承诺业绩,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竞争激
       烈,部分大客户年度订单投标未成功及应收账款诉讼案件个别计提坏账导
       致。


五、   业绩补偿安排
       大庆华洋、包头华洋 2018 年度承诺业绩与实现业绩的差额为 1,625.70 万
       元。
       针对 2018 年度承诺业绩与实现业绩的差额,公司将根据协议业绩承诺相
       关约定,指派专人与承诺方进行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业绩承诺要求履行
       补偿义务。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