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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维通信: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聘任张国全先生为总裁,聘任陶林先生为副总裁,聘任郭川臣先
生为副总裁,聘任李继芳女士为财务总监、副总裁,聘任吕琦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
上述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的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聘任张国全先生为总裁,聘任陶林先生为副总裁,聘任郭川臣
先生为副总裁,聘任李继芳女士为财务总监、副总裁,聘任吕琦先生为董事会秘
书,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黄鹏、黄晓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