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钟田丽)2019-04-3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
本人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要求,
在 2018 年工作中,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现就
2018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
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通过,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董事会 6 4 2 0 0
股东大会 1 1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项的独立意
见》。
(三)2018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
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8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
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2018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
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情况。
(三)本人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 钟田丽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