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 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 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 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当然,这些内部控制制度 虽已初步形成完善的体系,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 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监事签字: 陈素贤 许 兵 李军妹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