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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奥维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

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免去张国全总裁、郭川臣副总裁职务,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的通过。

    本次董事会聘任白利海先生为总裁,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此页以下无正文)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黄晓波            黄   鹏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