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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信息: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 2017 年 11 月 13 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软件园 A 座 22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详情请见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
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
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6.登记地点: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远帆

    联系电话:0431-89603547 传真:0431-89603547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 A
座 209 室资本运营部

    邮 编:130122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2

       2.投票简称:启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

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启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00 元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

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大会上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

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

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                                                  对应申
                            议案名称
  号                                                    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

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投票栏中用“√”表明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