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 2017 年 11 月 13 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软件园 A 座 22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详情请见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
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
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6.登记地点: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远帆
联系电话:0431-89603547 传真:0431-89603547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 A
座 209 室资本运营部
邮 编:130122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2
2.投票简称:启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
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启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00 元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
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大会上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
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
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 对应申
议案名称
号 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
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投票栏中用“√”表明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