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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公司拟任董事长李冲天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独立

董事认为李冲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董事长的条件,专业素质和

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选聘程序合法

    本次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吴建会先生、刘殿伟先生、高英女士的任职提名、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吴建会先生、刘殿伟先生、高英女士的相关资料,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聘任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也不存在其他不适合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建会先生、刘殿伟先生、高英女士均

具备担任各自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

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以上事项,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立荣、刘衍珩、于福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