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上事项,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立荣、刘衍珩、于福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