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 2017-01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3月
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情况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894,655,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共派发红利187,877,753.4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需要。
自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4,655,9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9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1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公司不存在回购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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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证券部
2、咨询人:曾文忠
3、地 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 邮编:514199
4、咨询电话:0753-7887036
5、传真:0753-7887233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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