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4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以邮件、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的通知》。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司在塔牌集团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办
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 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
钟朝晖先生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
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和结算业务,拟定 2017 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正常的资金存放行为,存款利率按商业原则确
定,并参照本地其他金融机构同类型产品价格水平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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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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