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1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 陈毓沾) (陈晨科) (钟媛) 2017 年 11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