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7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
邮件、信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位,实际出席董事 5 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
司现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修订前第九条内容为:
总经理每届任期五年,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计算,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
辞职或被董事会解聘,继任经理的任期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前任经理任期届满时止。
修订后第九条内容为: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计算,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
辞职或被董事会解聘,继任经理的任期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前任经理任期届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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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订前第十六条内容为:
第十六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公司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
经营或受托经营、贷款等事宜;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订后第十六条内容为:
第十六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公司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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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或受托经营、贷款等事宜;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条款涉及到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贷
款等事项,应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采用投票表决制,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有投票权的人员同意才能通过并实施。
3、修订前第三十三条内容为:
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讨论、决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聘任、解聘中层管理人员。
总经理办公会议所需要的报告和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准备和递交。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通知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事由及议题。
修订后第三十三条内容为:
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讨论、决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聘任、解聘中层管理人员。
总经理办公会议所需要的报告和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准备和递交。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通知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事由及议题。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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