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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塔牌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5:00至2018年5月9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朝晖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9 人,代表的有表决

                                          1
权的股份总数为 643,761,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5.25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71,284,3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9.035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2,476,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2209%。

    (2)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5,144,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4499%,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667,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22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

代表共 10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2,476,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220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1-6,以特别

决议通过议案7-8,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薪酬激励考核目标值、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
    同意 643,723,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6,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723,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6,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
       5、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7.1 回购股份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2 回购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3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4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5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5 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6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7 回购股份期限

    总表决情况:

                                          6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8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1,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2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反对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01,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04%;反对37,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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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宗珍律师、高帅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

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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