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5 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
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公司总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
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位,实际出席董事 5 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
吴笑梅女士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将满 6 年,届时该 2 名独立董事
将离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两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其中,徐小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李瑮蛟先生于 2010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5 月因连任
届满 6 年离任。离任后,其未买卖过本公司股票。鉴于李瑮蛟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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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的工作经验,董事会在其离任 3 年内再次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选举,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
同意选举李瑮蛟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徐小伍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议 案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19-042)详见 2019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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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瑮蛟:男,1974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7 年 10 月至今在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为高级合伙人;曾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委员会委员、反垄
断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平交易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2010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曾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小伍:男,1973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纽约理工学院 MBA,资深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兼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深圳赛区特聘专家。先后任安徽省
潜山县财政局科员,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
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副所长,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兼任深
圳市发改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经信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
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讲师。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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