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关于公司配套建设内部职工住房的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配套建设内部职工住房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目前,公司尚未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尚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述
随着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为
解决生产厂区生活配套问题,稳定人才队伍,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
凝聚力,更好地引进各类人才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践行公司
“共创共享”的理念,公司拟在蕉岭县拿地建设总部办公楼的同时配套建设内部
职工住房。
公司 2019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套建设内部职工住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审议该议
案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成立的下属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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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 18 万平方米,住房可售面
积约 14 万平方米,大约 900 套住房。
3、建设地点:项目拟选址于蕉岭城区或附城,项目建设用地需按国土部门
招拍挂程序取得。目前,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的建设用地,能否竞拍到合适的土地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建设尚存在不确定性。
4、建设周期:本项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实施,项目建设期约
4 年,从取得土地起算。本项目分期建设。
5、投资估算:项目投资概算约为 69,984 万元。
6、资金来源: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有偿使用,其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成本参照银行贷款利率及
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确定按不低于年利率 7.2%计算收取。
7、项目用途:职工住房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含下属公司)内部人员销售,
不对外销售和租赁。
8、认购条件:认购对象仅限于公司(含下属公司)内部人员,并应满足公
司董事会根据内部人员认购意愿、绩效考核结果及对公司发展贡献等因素确定的
具体认购条件。
9、转让价格:职工住房销售以保本微利为原则,销售价格按成本加成法确
定。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范围内解释本项目;
2、授权董事会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项目融资、土地
招拍挂(土地成本不超过投资总额的 25%)、投资备案及房产建设及产权登记和
转让等各项手续、以及签署实施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协议文件等;
3、授权董事会根据内部人员认购意愿、绩效考核结果及对公司发展贡献等
因素决定职工住房的转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资格、申购条件、申购程序、
产权登记、转让限制、在特定情形下收回房屋、监督惩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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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事宜。
四、项目实施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实施的目的
本项目旨在通过建设内部职工住房,解决生产厂区生活配套问题,稳定人才
队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存在的风险
目前,公司尚未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厂区生活配套问题,激发员工工作积
极性,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凝聚力,更好地引进各类人才以保障战略目
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公司配套建设内部职工住房,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本项目以保本微利为
原则,销售转让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确定;并且有偿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费率不
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收益水平,不会损害公司利
益,不会侵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本项目
使用最高不超过 4 亿元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五、其他
未来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及该项目的相关重大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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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配套建设内部职工住房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配套建设职工住房仅
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销售,不对外销售和租赁。建设内部职工住房有利于解决
公司生产厂区生活配套问题,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
凝聚力,更好地引进各类人才以保障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长期持
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同时,本项目以保本微利为原则,销
售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确定,且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是有偿使用,费率不低于同期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收益水平,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侵
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配套建设内部职工住房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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