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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塔牌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09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朝晖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5 人,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526,736,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5.754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85,066,79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2.135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的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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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1,669,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6196 %。

    (2)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31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987,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9078%,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318,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28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

代表共 24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1,669,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619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5-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73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735,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735,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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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735,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73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84,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564,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6%;反对 5,96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2%;弃权 2,207,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15,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356%;反对 5,963,8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567%;弃权 2,20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078%。



    7、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 516,624,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04%;反对 10,018,073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19%;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关联股东钟朝晖已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为 90,000

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66,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241%;反对10,018,073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68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180,6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2,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钟朝晖、钟剑威、赖宏飞、何坤皇、陈毓沾、徐政雄、

丘增海、曾皓平、李斌、刘延东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股数 552875 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84,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

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保

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介绍。《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0年3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嘉瑜律师、姚嘉雯律师到会见证,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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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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