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7 年 9 月 2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向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借款利率以不超过股
东取得的资金成本执行(预计股东取得成本为 6%),借款期限为 20 个月,公司
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2、孙希民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本次借款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预计支付的借款利息不超
过 1,550 万元。
3、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希民先生、
孙宪法先生(孙希民先生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得到全体独立董
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6、公司未就本次向股东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孙希民先生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孙希民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 11,431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5%。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借款利率以不超过股东取得的
资金成本执行(预计股东取得成本为 6%),借款期限为 20 个月,公司可根据
实际需求一次性或者分批借款,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照实
际借款天数结算。按照上述利率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借款支付
的利息,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550 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股东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 2 亿元,向孙宪
法先生借款 1 亿元,二者合计 3 亿元,详细情况见《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2017-022 号公告。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股东借款1.5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流
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时,借款利率以不超过股
东取得的资金成本执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
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
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