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民和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6月26日以电话通知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
出。会议于2018年7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由
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孙希民、孙宪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为参股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7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二、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章程》中
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 章 程 》 见 2018 年 7 月 7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本次修改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三、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见2018年7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需
要对公司章程相应章节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      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      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

           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      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

第一百五   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十四条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根据实际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根据实际

           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      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

           红。                                  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告。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
总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      币。

币。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

润的3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投资支出等各种因素,区分

水平以及投资支出等各种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差

下列情形,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     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

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      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   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

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      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

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      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董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董   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

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尤其是中小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

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

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后实施。

后实施。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可通过电话、传真、邮

沟通和交流,可通过电话、传真、邮      件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件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

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

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