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
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由
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永济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计划在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设立分公司开展养殖业务,《关于设立永济
分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