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近日完成了《厦门安妮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17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 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17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5、2017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5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7元/股; 5、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黄清华 副董事长 24 0.06%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 200 89.29% 0.48% 务)人员(11 人) 合计(12 人) 224 100.00% 0.54% 6、激励对象获限制性股票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12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224万股,占 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0.54%。 7、对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股权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13-4 号): 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09 月 07 日止,公司已收到 12 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 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17,248,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6,415.09 元后净 额 为 17,021,584.91 元 。 其 中 , 计 入 实 收 资 本 人 民 币 贰 佰 贰 拾 肆 万 元 整 (2,24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781,584.91 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5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341,487 34.89% 2,240,000 146,581,487 35.24% 2、国有法人持股 5,583,472 1.35% 5,583,472 1.34% 3、其他内资持股 138,758,015 33.54% 138,758,015 33.3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0,251,257 12.15% 50,251,257 12.08% 境内自然人持股 88,506,758 21.39% 2,240,000 90,746,758 21.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9,395,053 65.11% 269,395,053 64.76% 1、人民币普通股 269,395,053 65.11% 269,395,053 64.76% 三、股份总数 413,736,540 100.00% 415,976,540 100.00%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415,976,54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 每股收益0.028元/股。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没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415,976,540 股,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了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106,958,035 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 25.85%,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71%,本次授予将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其他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该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