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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银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分析,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司运
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涂连东                  刘世平                 刘晓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