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副总裁应勇先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0.0114%)。公司副总裁燕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 0.0031%)。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均已
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应 勇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0 日 28.49 333,085 0.0115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9 日 28.51 30,000 0.0010
燕 刚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0 日 29.09 62,000 0.0021
合 计 425,085 0.0147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32,335 0.0460 999,250 0.0345
应 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3,085 0.0115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9,250 0.0345 999,250 0.0345
合计持有股份 368,349 0.0127 276,349 0.0095
燕 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087 0.0032 87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6,262 0.0095 276,262 0.0095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
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
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与应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30,000 股,因误操作,
应勇先生超减持 3,085 股,成交均价 28.49 元/股,成交金额 87,891.65 元;本次
减持行为与燕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90,000 股,因误操作,燕刚先生超
出减持 2,000 股,成交均价 29.09 元/股,成交金额 58,180 元。超出部分股份减持
行为不符合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三条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组织大股东、董监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大股东及董监
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