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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副总裁应勇先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0.0114%)。公司副总裁燕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 0.0031%)。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均已
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应   勇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0 日       28.49      333,085           0.0115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9 日        28.51       30,000           0.0010
 燕   刚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0 日       29.09       62,000           0.0021

                       合    计                             425,085           0.0147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32,335      0.0460      999,250      0.0345

 应   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3,085       0.0115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9,250       0.0345      999,250      0.0345

           合计持有股份               368,349       0.0127      276,349      0.0095

 燕   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087       0.0032           87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6,262       0.0095      276,262      0.0095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
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
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与应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30,000 股,因误操作,
应勇先生超减持 3,085 股,成交均价 28.49 元/股,成交金额 87,891.65 元;本次
减持行为与燕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90,000 股,因误操作,燕刚先生超
出减持 2,000 股,成交均价 29.09 元/股,成交金额 58,180 元。超出部分股份减持
行为不符合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三条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组织大股东、董监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大股东及董监
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应勇先生和燕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