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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邦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2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15:00 至
2018年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金政街11号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信恩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1,059,70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45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0,965,8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3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0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6,155,8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061,9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5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转让场所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担保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1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59,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55,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杨依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