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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邦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2019-06-28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 年 3 月 4 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公
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实际
控制人王信恩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张吉学先生的通知,恒
邦集团、王信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张吉学先生与江西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于 2019 年 3 月 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恒邦集团、王信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张吉学
先生同意依法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恒邦股份合计 273,028,960 股股份(对应公司股份
比例 29.99%)以 10.90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江西铜业,交易总转让金额为
2,976,015,664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5 日披露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江西铜业转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
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162 号),
并公告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江西铜业转来的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
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2019〕194 号),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江西铜业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
 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烟台恒邦
                326,603,966        35.87     104,950,006         11.53
集团有限公司
   王信恩        62,400,000         6.85     46,800,000           5.14
   王家好        15,900,000         1.75     11,925,000           1.31
   高正林        15,900,000         1.75          0                0
   张吉学        15,900,000         1.75          0                0
  江西铜业
                    0               0        273,028,960         29.99
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恒邦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王信恩先生,本次
 权益变动后,江西铜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3,028,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西铜业,实际控制人变更
 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原控股股东恒邦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恒邦股份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公司持有的恒邦股份股份,也不由恒邦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原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恒邦股份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恒邦股份股份,也不由恒邦股份回购直接持有的股份。
     3.高正林先生、王家好先生、张吉学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
 诺:自恒邦股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恒邦股份股份,也不由恒邦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4.王信恩先生、高正林先生、王家好先生和张吉学先生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同时承诺:在任职期内,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 50%。
    5.截至目前,恒邦集团和王信恩先生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已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起解除限售,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和张吉学先生所持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已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起解除限售。恒邦集团、王信恩先生、
王家好先生、高正林先生和张吉学先生本次向江西铜业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
锁定承诺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过户登记过程中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说明

           是否为公                                                  本次解除
           司第一大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质押解除             质押占公
股东名称                                                    质权人
           股东及一    (万股)        期         日期               司总股本
           致行动人                                                  比例(%)
                        860.39      2019.3.7    2019.6.26              0.95
                         2,730     2019.3.21    2019.6.26              3.00
烟台恒邦                 2,280     2019.3.28    2019.6.26              2.50
集团有限        否       2,650     2019.5.17    2019.6.26              2.91
  公司                   1,570     2019.5.17    2019.6.26              1.72
                        10,080     2019.5.22    2019.6.26 江 西 铜    11.07
                       1,995.006   2019.5.27    2019.6.26 业 股 份     2.19
                                                          有限公
                          600      2019.3.22    2019.6.26              0.66
 王信恩         否                                        司
                          960      2019.3.28    2019.6.26              1.05
 王家好         否      397.50     2019.3.28    2019.6.26              0.44
 高正林         否       1,590     2019.3.21    2019.6.26              1.75
 张吉学         否       1,590      2019.3.7    2019.6.26              1.75
  合计        -     27,302.896      -           -         -       29.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邦集团、王信恩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家好先生共持有公
司 163,675,0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8%;其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
押 14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2%。高正林先生、张吉学先生不再持有公
司股份。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