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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佳: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03-2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9-01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3 月 18 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
中院)的判决书一份,就本公司涉及的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大股东王进飞与他人联合,于 2014 年向刘斌借款 5000
万美元,未能如期归还。2018 年 3 月,王进飞与刘斌签署借款补充
协议,约定王进飞承担 5000 万美元中的 3000 万美元债务及相应的
利息和违约金等。同时,王进飞私刻本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冒用本公司名义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盖章,将本公司列为借款担保
人。其后,王进飞仍无力归还借款,刘斌遂向南通中院提起诉讼,
将包括王进飞及本公司在内的 9 人(或法人)列为被告,要求履行
还款或担保义务。上述情况,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7 日披露,
详见本公司 2018-091 号公告。
    这起案件中,王进飞所借款项均用于个人用途,与本公司无关,
本公司对相关协议完全不知情;王进飞私刻本公司印鉴及冒用公司
名义签署协议的行为,也已向其住所地的南通市通州区公安机关及
本公司书面坦白(详见本公告附件),并表示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
任。本公司与王进飞的行为毫无瓜葛,此案对本公司而言实系无妄
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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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判决情况
    经审理,南通中院做出(2018)苏 06 民初 536 号民事判决书,
主要内容如下:王进飞持有的公司印章,虽其陈述系私刻,但曾在
多笔借款中使用,足以使他人产生合理信赖。王进飞的行为构成表
见代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对本案借款承担担保责
任。根据《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判决王进
飞在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向原告归还 3000 万美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违约金,支付律师费;判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
被告对王进飞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本公司的意见
    王进飞相关债务纠纷与本公司毫无干系,其私刻公章、冒用本
公司名义签署担保协议的行为本公司并不知情。王进飞签署相关协
议时在本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仅为本公司股东,其无权代理本公
司从事任何商务活动。本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执行严明,从未向王
进飞提供过债务担保或与其共同借款。上述事实,王进飞已向公安
机关及本公司坦承,本公司也多次公告。近期,多个地方的高级人
民法院均依法对类似案件做出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判决,厘清了责
任,维护了公众公司的合法权益。
    南通中院片面地认定王进飞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判决本公司承
担子虚乌有的担保责任,损害了本公司及包括众多中小投资者在内
的大量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此判决,显失公正,本公司表示强
烈不满,将就此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决捍卫自身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3 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
项,涉及货款回收、租金纠纷、产品质量赔偿及交通事故纠纷等事
项,合计涉案金额约 205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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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对 2018 年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判决书,经计算,本公司将可能承担 35475.09 万元的连
带偿还责任。由于判决尚未生效,根据会计准则,本公司将为此计
提预计负债 35475.09 万元,从而使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减少
35475.09 万元。业绩具体数据,请关注本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
       本公司的指定公告媒体是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提醒各位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内容,敬请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 06 民初 536 号民
                      事判决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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