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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华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10-18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1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陈
潮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及签署董事会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万弘高新现股东签署<关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
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万弘高
新”)及其现股东:杨剑、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陈庆红、叶光阳共同签署了
《关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于 2016 年 3
月 2 日与万弘高新及其现股东:杨剑、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陈庆红、叶光阳
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充
协议》。现根据公司第三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同意与万弘高新及其现股东:杨剑、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陈庆红、叶
光阳共同签署《关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
充协议(二)》。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致远锂业现股东签署<关于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
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与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下称“致远锂业”)及
其现股东:文晓蓉、关成、蒲衡、罗仁路、李云发、董旭、米永强、霍立明、姚
开林、射洪县致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之
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于 2016 年 3 月 2 日与致远锂业及其现股东:文晓蓉、关
成、蒲衡、罗仁路、李云发、董旭、米永强、霍立明、姚开林、射洪县致远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
补充协议》。现根据公司第三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致远锂业及其现股东:文晓蓉、关成、蒲衡、罗仁路、李云发、
董旭、米永强、霍立明、姚开林、射洪县致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关于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
    《关于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和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