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总经理王 天广先生辞职原因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王天广先生为集中精力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将工作重心集中于公司治理 和战略规划,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后王 天广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王天广先生的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 王天广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 潮 赵如冰 丘运良 2018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