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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27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女士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计划公告;至2018年10月18日,该
次减持区间期满,李晓奇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2018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李晓奇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李晓奇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06,86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系李晓奇女士根据其个人财务安排,在前次减持计划未实
施且已到期后再次提交的减持计划。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晓奇。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李晓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078,57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9.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0,70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2、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3、股票来源:李晓奇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继承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刘宪女士(李晓奇母亲)的股份,股票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
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晓奇女士于2014年7月2日作出承诺:任意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公司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将向公司及其他股东依法做出赔偿。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督促李晓奇女士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晓奇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