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声学: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6-07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6-040
债券代码:128009 债券简称:歌尔转债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公告中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无差异。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26,611,56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由于公司 2016 年可转债处于转股期,
同时股票期权处于行权期,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64 潍坊歌尔集团有限公司
2 01*****929 姜滨
3 00*****761 姜龙
4 00*****677 孙红斌
5 01******828 胡双美
6 01******955 段会禄
7 01******829 刘春发
五、本次权益分派无转增股本情况
六、本次权益分派将导致公司期权激励行权价格、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将导致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07 元/份调整为
40.97 元/份;公司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92 元/份调整为 25.82 元/份,以上
期权调整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债
券简称:歌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09)由 26.33 元/股调整为 26.2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 268 号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贾军安、贾阳
4、咨询电话:0536-8525688 传真号码:0536-85256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