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歌尔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6-12-0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与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 21,000 万元、25,000 万元、30,000 万元,上述
关联交易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发挥协同效应;上
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夏善红                   肖星




              王田苗




                                          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