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7-3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作
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
详细了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对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核查,认为: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相关审计业务
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
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夏善红 肖星
王田苗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