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调增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金志国 汪建成 刘红霞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