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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7-033号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
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
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1 亿元。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
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
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
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1 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将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
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5、投资期限
    自获得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6、资金来源
    为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
    7、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
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8、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经理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
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
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
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披露日前 12 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前 12 个月购买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未超出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1、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了中银保
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到期,理财收
益 401,753.42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号)。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购买了平安银
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到
期,理财收益 40,657.53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号)。
    3、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购买了兴业银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到期,理财收益 88,575.34 元
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号)。
    4、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7 年 4 月 6 日日到期,理财收益
588,082.19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10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号)。
    5、2017年4月1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
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7月10日到期,理财收益876,575.34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号)。
    6、2017年7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
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将于2017年8月31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247,167.12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2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
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
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1 亿元。
    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
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