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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25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 2017-040号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
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变更后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
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
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
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公司
将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2017]15 号)的相关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
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报的追溯调
整。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