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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18-12-08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8-041 号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清研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
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公司已在本次交易的预案
中披露了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及尚需报批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
的风险做出了重大事项提示。
    2、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
利,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资
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力合科创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的综合实力、财
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和优化;公司的独立性将得到进一步稳固;在现有基
础上,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