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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独立董事意见2019-08-23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已于会前认真审阅《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更换公司独立董事
的议案》相关材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梅月欣自 2013 年 9 月 13 日起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将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六年,任期即将届
满,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更换独立董事;
      2、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张汉斌先生本人同意,独立
董事提名人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也进行了核查,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经审查张汉斌先生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后,我
们认为张汉斌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意提名张汉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
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梅月欣              苏启云               居学成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