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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签订温岭盈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温岭盈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一、事项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与杭州丰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控股”)、杭

州万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郡投资”)签订《温

岭盈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收购丰瑞控股持有的温岭盈石房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50%的股权。协议约定的相关股权转让完成

后,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50%股权,丰瑞控股

持有项目公司 20%股权,万郡投资持有项目公司 30%股权。三方将通

过项目公司合作开发位于温岭市石塘镇 ST050205 地块、ST050206 地

块项目,项目合计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101477 平方米,合计计容建筑面

积为 168952.4 平方米。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审批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已获得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杭州丰瑞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

9 号 A01 幢 2 楼 225 室;注册资本: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洪群;

                                1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9 日;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

管理咨询(除证券、期货),电子商务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

零售:金属材料,五金建材,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普通器械,酒

店用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杭州万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西溪街道文三路 121 号 9043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丰瑞控股有

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1 日;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

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3、公司与杭州丰瑞控股有限公司和杭州万郡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温岭盈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大黄泥

村原箬山盐务所一楼西面朝南三间;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陈洪群;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8 日;经营范围:房地产

开发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温岭盈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31 日资产、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44,634,227.70


                               2
            负债合计                   136,850,351.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83,875.76

    温岭盈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 年 1-7 月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7 月
           营业利润                    -322,425.57
           利润总额                    -354,999.69
            净利润                     -354,999.69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将以 500 万元收购丰瑞控股持有的项目公司 50%的股权。

    2、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签署办理项目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所

需相关资料,并由项目公司向注册地的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公司变

更登记/备案手续。

    3、项目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所需相关资料签署后的 5 日内支

付股权转让价款 500 万元。

    4、公司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后,合作三方计划按照各自持有股权

比例筹措项目开发建设资金,三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和股权比例共享项

目开发收益,共担项目风险。

    5、公司负责项目开发操盘事宜,并按项目总销售额 4.5%收取管

理费。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权益土地面积 50738.5 平方米,

增加权益计容面积 84476.2 平方米。项目由公司操盘并收取项目管理

费,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管理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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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股权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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