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到期,监事会提名陈国灵女士、薛蓓
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1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灵女士,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杭州普特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公司监事。陈国灵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国
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薛蓓蕾女士,198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杭州滨江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会计,公司监事。薛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薛蓓蕾女士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