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2),定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杭
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
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信达置业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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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9年8月20日,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6,441,27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2.95%,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的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
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8)。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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