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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2-28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认真询

问了解和查询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对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核销

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独立董事:郭宝华、步丹璐、张永利、张军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