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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力文化: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
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13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延迟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3 月 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2018 年 4 月 1 日召开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3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3)《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8)《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本次会议决议不需单独公告。
    6、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9 月 4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本次会议决议不需单独公告。
    8、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公司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延迟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针对发现的内控执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公司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及时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同时对公司的财务制
度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子公司担保及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及对外担保均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并及时对外信息披露,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建立起一套较为完
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17年度会计差错事项,显示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在今后加强日常会计核算管理,
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做好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 同时,由于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我们要求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健全及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
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
易的事项。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
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