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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力文化: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3-04-21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已收到《关
于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
第 20 号)。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及问题进
行核查和回复,现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主要涉及
诉讼事项。根据一审判决,你公司需对金额 26,103.25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你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并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决,故未对上述事项计
提预计负债。请补充披露:

    (一)上述诉讼事项的背景、原被告具体关系、诉讼进展情况、预计二审判决情况。

    1、诉讼事项的基本背景及原被告具体关系
    点我信息于 2019 年 5 月与北京腾讯签订《腾讯广告服务商合作协议》,约定点我信

息通过北京腾讯运营的腾讯广告服务平台投放广告,并向北京腾讯支付广告费用,协议

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经北京腾讯核算,点我信息于 2019 年 5 月至 8 月期间通过腾讯广告服务平台发布

广告而产生的广告费用共计 264,130,458.88 元。北京腾讯以点我信息未能按期支付上述

广告费用为由起诉点我信息,并要求美生元信息(点我信息股东)及聚力文化(美生元
信息股东)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该案中,原告北京腾讯与被告聚力文化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北京腾讯

系基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及《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以聚力文化无法证明其财产独立于
美生元信息财产为由,要求聚力文化作为股东对美生元信息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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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前深圳中院一审判决结果:2020 年 10 月,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 03 民初 3505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深圳中院认为:聚力文化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

告等证据,仅能初步证明美生元信息财务报表制作符合规范,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审计

报告记载美生元信息与聚力文化存在资金拆借,尤其是经营管理方面的往来款,且聚力

文化未提交原始记账凭证、合同、股东会决议等证据证明款项用途、使用期限、利息等,

由此认定聚力文化不能证明其与美生元信息财产相互独立。据此,深圳中院判决如下:

一、点我信息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 261,032,468.74 元

及违约金;二、美生元信息应对点我信息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聚力文化

应对美生元信息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北京腾讯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广东高院二审案件进展:2020 年 11 月,聚力文化认为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

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判定“双方存在财产混同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各项理由均不充分或

不客观,且并未审查本案实际上不存在聚力文化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结果。据此,聚力文

化已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判决撤销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3 民初 3505 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项判决结果,依法改

判为驳回北京腾讯对聚力文化的诉讼请求。2021 年 8 月 10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

该案开庭审理,截至本意见书出具日,法院尚未作出二审裁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58 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

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鉴于就一审判决聚力文化已经提起上诉,且二审案件尚在审理中,深圳中院(2019)粤

03 民初 3505 号《民事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二)预计二审判决情况

    根据(2019)粤 03 民初 3505 号《民事判决书》,深圳中院认为聚力文化未能证明
美生元信息的财产独立于其财产,因此,聚力文化应就涉案美生元信息的债务向北京腾

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就此,公司已征询相关法学专家的专业意见,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


                                       2
蕴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

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

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对本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论证并出具了论证意见。与会专家认为,聚

力文化所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综合多个方面的财务记载及审计结果,已

表明聚力文化与美生元信息之间往来款项记载是比较清晰的、各自财产也是独立的基本

事实,达到了一人公司就其财产独立的证明标准。一审法院认定的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

三被告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财务混同的行为要件。同时,公司提供的证据还集中反映了

聚力文化作为母公司持续地为美生元信息及点我信息提供经营资金支持,主观上不存在

恶意利用子公司独立人格的故意,客观上不存在滥用法人独立人格、损害包括北京腾讯

在内债权人的利益的事实,所以也不符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结果要件。

    此外,在本案二审阶段公司还针对一审判决进一步提供了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说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的专项 审计报

告、聚力文化的银行开户清单及流水、会计凭证及附件等在内的新证据。结合该案实际

情况以及司法裁判规则,仅从法律专业角度而言,有理由认为聚力文化在该案中已经充

分举证证明了本案不符合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要件。

    但有鉴于法人人格否认类案件财产独立性的证明标准并不清晰,法院自由裁量权较

大,加之该案所涉金额较大,敏感程度高,因此,公司难以对该案二审判决结果以及二

审判决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表预测性意见。

    (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和合理性,
预计二审判决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对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
见,并说明相关事项对 2022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
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1、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和合理性,
预计二审判决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回复:
    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已征询相关法学专家和经办律

                                     3
师的专业意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中国法学会
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
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
海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对本案相关事项进
行了论证并出具了论证意见。与会专家认为:聚力文化公司所提供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
报表、专项财务资料综合多个方面的财务记载及审计结果,已表明聚力文化公司与苏州
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信息)之间往来款项记载是比较清晰的、各自
财产也是独立的基本事实,达到了一人公司就其财产独立的证明标准。一审法院认定的
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三被告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财务混同的行为要件。同时,公司提供
的证据还集中反映了聚力文化公司作为母公司持续地为美生元信息及点我信息 提供经
营资金支持,主观上不存在恶意利用子公司独立人格的故意,客观上不存在滥用法人独
立人格、损害包括北京腾讯在内债权人的利益的事实,所以也不符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适用的结果要件。据此,就现有证据而言,聚力文化公司不应就美生元信息债务承担法
人人格否认项下的连带责任。
    公司经办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首先,公司法禁止母子公司之间人格
混同,并非禁止母子公司之间进行资金往来。相反,母子公司之间基于股权上的关联性,
发生资金往来更具有商业合理性。因此,在认定人格混同时,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资金
往来,而在于资金往来是否清晰地通过账目的方式进行了反映,是否能够区分母子公司
之间的财产情况。该案一审阶段聚力文化公司所提交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专项财
务资料,都能够清晰真实地反映其与美生元信息各自有完整且独立的财务制度和财务账
册,二者之间只要发生资金往来或代付垫付,都会及时、准确地通过财务凭证、财务账
册进行记录和反映,并在审计中如实体现。关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两公司之间
垫付房租、水电等经营性费用,这些款项的垫付与正常的借贷并无本质区别,无论是垫
付款还是拆借资金,也不管金额大小,聚力文化公司及美生元信息都在各自会计账簿上
进行清晰、明确地记载,恰好证明双方不存在发生财务往来但不做财务记载的混同行为。
    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书、律师说明函等,公司认为:公司与苏州美生元信息财产独立,
不存在财产混同;公司与苏州美生元信息之间的财务往来并非财产混同行为,也未造成
苏州美生元信息财产不足以清偿北京腾讯债务的后果。所以,公司不应就苏州美生元信


                                      4
息向北京腾讯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该诉讼事项未计提相关损失。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该诉讼案件进行判决,公司无
法获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故公司认为,未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2、请年审会计师对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
确意见,并说明相关事项对 2022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的
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
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根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11 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第
十四条规定,如果以前针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且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仍未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
    北京腾讯起诉点我信息、美生元信息和聚力文化公司的诉讼事项,该事项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预计负债和未分配利润项目产生影响,
且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等错报不会影响聚力文化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
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我们对聚力文 化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事项在本期仍未解决。因此,我
们对聚力文化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充分、恰
当,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我们对公司上述事项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向公司了解上述北京腾讯诉讼事项的背景和进展,以及公司对此诉讼事 项不计
提预计负债的理由;
    2. 向经办律师访谈,了解其对北京腾讯诉讼事项的专业意见,并获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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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取得法律专家论证意见,了解相关专家对上述北京腾讯诉讼事项的专业意见;
    4. 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九民纪要》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腾讯起诉点我信息、美生元信息和聚力文化公司的诉讼事
项,该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预计负债和未分配利
润项目。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我们对聚力文化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事项在本期仍未解决。因此,我们对聚力文 化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的依据充分、恰当,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
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二、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86 亿元,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发生
额 1.83 亿元;现金流量表中,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期发生额为 7.33 亿元。请你公司: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情况,说明主要委托理财产品
的选择依据,你公司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回复:
    1.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情况,及主要委托理财产品的选择依据
    公司综合考虑理财产品的风险、支取灵活性、回报率等方面后,选择委托理财的类
别。2022 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在 3%左
右、期限为 15-90 天不等。本期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万元)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天数
             公司稳利 21JG6552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2 年 1 月 7 日      30
             (1 个月看跌网点专属)
             公司稳利 21JG6570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1JG6594 期
                                            1,500.00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2 年 1 月 2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1JG6602 期
                                            1,300.00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2 年 1 月 2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浙江帝龙新
             公司稳利 22JG3015 期
材料有限公                                  1,0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司
             公司稳利 22JG3052 期
                                            1,500.00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77 期
                                            2,500.00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03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 年 3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37 期
                                            1,000.00    2022 年 3 月 7 日    2022 年 4 月 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6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万元)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天数
             公司稳利 22JG3154 期
                                            1,000.0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71 期
                                            1,000.00   2022 年 3 月 22 日    2022 年 4 月 22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214 期
                                            1,500.00   2022 年 4 月 11 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25 期
                                            1,000.00   2022 年 4 月 25 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5005 期
                                             500.00    2022 年 4 月 29 日    2022 年 7 月 5 日      60
             (五一特供)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000.00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61 期
                                             800.00    2022 年 5 月 16 日    2022 年 6 月 17 日     30
             (1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
             利多多公司稳利
海宁帝龙永                                  1,500.00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2 年 1 月 7 日      30
             21JG6549 期(1 月看跌)
孚新材料有
             公司稳利 21JG5001 期
限公司                                      1,500.00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 年 5 月 7 日      90
             (1 月特供)
             公司稳利 21JG6571 期           1,100.00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90
             公司稳利 21JG6586 期
                                             800.00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52 期
                                            1,000.00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6218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4 月 6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廊坊帝龙新   公司稳利 22JG3162 期
材料有限公                                  1,100.00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司
             公司稳利 22JG3205 期
                                            1,200.00    2022 年 4 月 6 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07 期
                                            1,100.00   2022 年 4 月 18 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200.00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75 期
                                            1,100.00   2022 年 5 月 24 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1JG6570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30

             公司稳利 21JG6571 期           2,000.00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90

             公司稳利 21JG6586 期           1,500.00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     30
             公司稳利 22JG3015 期
                                            2,0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成都帝龙新   公司稳利 22JG3039 期
                                            1,000.00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     30
材料有限公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司           公司稳利 22JG3052 期
                                            1,500.00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77 期
                                            1,500.00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03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 年 3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5003 期
                                            1,000.00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4 月 1 日      30
             (2 月特供)



                                                   7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万元)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天数
             公司稳利 22JG3154 期
                                            1,500.00   2022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62 期
                                            2,000.00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179 期
                                             800.00    2022 年 3 月 24 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205 期
                                            1,000.00    2022 年 4 月 7 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07 期
                                            1,500.00   2022 年 4 月 20 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15 期
                                            2,000.00   2022 年 4 月 22 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25 期
                                             800.00    2022 年 4 月 27 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000.00   2022 年 5 月 11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75 期
                                            2,000.00   2022 年 5 月 25 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30
             (1 个月看跌网点专属)
             公司稳利 21JG3577 期
                                            1,500.00   2022 年 5 月 25 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     90
             (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1JG6580 期
                                            1,000.00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      14
             (14 天)
             公司稳利 21JG6571 期
                                            2,500.00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     90
             (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15 期
                                             6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016 期
                                            1,000.00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4 月 7 日      90
             (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5003 期
帝龙新材料                                   500.00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4 月 1 日      30
             (2 月特供)
(临沂)有
             公司稳利 22JG3162 期
限公司                                      2,200.00   2022 年 3 月 16 日    2022 年 4 月 18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205 期
                                            1,500.00    2022 年 4 月 7 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15 期
                                            2,200.00   2022 年 4 月 21 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46 期
                                            1,800.00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公司稳利 22JG3575 期
                                            2,200.00   2022 年 5 月 24 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30
             (1 个月网点专属款)
                     合 计                 73,300.00

    2022 年下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回报率整体下行、且波动较大。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协商后的协定存款利率提高至 2.5%。与结构性存款相比,协定存款使用更灵活、
风险更小、回报率偏低但差异不大。故存量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不再认购理财产品,
改为存放协定存款。
    2.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1)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

                                                   8
    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对合理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理财行为作出
了明确规定,相关约定如下:
    1)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
    ①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
资需求,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执行;
    ②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③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
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对于理财权限的规定
    ①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 值的比
例在 5%以下的,由董事长审批;
    ②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 值的比
例不超过 30%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上述金额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对于理财管理的规定
    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
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
并提交董事长审核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
    (2)关于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理财产品认购已经按规定进行审批;审计部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监督
职责。
    综上所述,公司已制订理财产品购买的内控制度,该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

    (二)结合货币资金、财务费用、理财产品金额等情况,说明理财投资收益率是否
合理,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9
    回复:
    2022 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为 3%左右、期限为 15-
90 天不等。2022 年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及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购买天数       理财产品金额      理财投资收益     年化收益率

   1          15 天               1,000.00             0.97             2.33%
   2         30-32 天            62,200.00           162.26             3.13%
   3          60 天                  500.00            2.54             3.05%
   4          90 天               9,600.00            76.91             3.20%
  合计                           73,300.00           242.68
    可见,公司理财投资收益率合理。
    公司已在年报中准确披露期末资金受限情形,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资金受限
情形。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不存在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向公司了解本期理财投资计划、对委托理财的选择依据,了解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相关的内控制度;
    2.获取货币资金、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明细账,匡算理财利息收入;
    3.实施银行函证程序,结合银行回函检查资金受限情况;
    4.抽查本期大额银行流水,检查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往来。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制订有效的控制制度,该制度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的理财投资收益率合理,不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以及被控股股东等关
联方占用的情形。

    三、年报显示,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担保损失 318.50 万元。请说明上述担保
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关联关系、担保金额、审议及披露情
况;并结合以前年度发生情况,说明将该项目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请说明上述担保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关联关系、
担保金额、审议及披露情况

                                       10
    回复:
    2019 年,公司原子公司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帝龙)的下属子公司苏
州齐思妙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齐思妙想)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川分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申请 3,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
苏州齐思妙想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
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及《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020 年 6 月,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因金融借款纠纷起诉苏州齐思妙想、公司和余
海峰,公司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寄来的《应
诉通知书》((2020)宁 01 民初 572 号)、《民事起诉状》等司法文件。因苏州齐思妙想未
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请求银川中院判决:解除 2019 年 6 月 26 日
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苏州齐思妙想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苏州齐思妙想偿还
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本金 3,000.00 万元及至实际还清之日起的利息;公司、余海峰对上
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
    2021 年 6 月,公司收到银川中院《民事判决书》((2020)宁 01 民初 571 号),银川
中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如下:1.苏州齐思妙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石嘴山
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2.聚力文化公司、余海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3.聚力文化公司、余海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苏州齐思妙想信息
追偿;4.驳回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由苏州齐思妙想、聚力
文化公司、余海峰负担。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高院)提起
了上诉。2022 年 7 月,公司收到宁夏高院《民事判决书》((2022)宁民终 235 号),宁夏
高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1
    (二) 结合以前年度发生情况,说明将该项目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非经
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
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
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公司担保损失 318.50 万元,系公司为原子公司苏州齐思妙想进
行贷款担保产生的本期利息,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具有偶发性,不属于经常性损
益,故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我们对公司上述事项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向公司了解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担保案诉讼事项的背景和进展;
    2. 获取并查看法院判决书,并根据判决条款测算担保损失金额。
    经核查,我们认为:担保损失 318.50 万元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具有偶发性,
不属于经常性损益,故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有合理性。

    四、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 301.68 万元,期末
余额 1,364.11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的具体情况、判断依
据,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的具体情况、判断依据
    2022 年度,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01.68 万元,其中包含本期计提的 303.80 万元,
以及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单项计提的 2.12 万元。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
情况、判断依据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计提依据
                           (元)            (元)          (%)
常州环亚绿创商贸有限                                            多次催要未果,已确定
                         1,757,800.95   1,757,800.95     100.00
公司                                                            不能追回
                                                                涉及诉讼,按照客户预
成都乐静家具有限公司     1,125,967.00   1,125,967.00     100.00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
成都蓝点新材家具科技                                            涉及诉讼,按照客户预
                          115,000.00     115,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
佛山市拉格格住宅科技                                            涉及诉讼,按照客户预
                           39,255.00      39,255.00      100.00
有限公司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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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                                                        计提依据
                          (元)             (元)          (%)
  小 计                  3,038,022.95   3,038,022.95     100.00

    2.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在稳定拓展业务的同时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已制定严格销售收款政策,
通过定期关注客户的经营状况、积极催收回款等方式加强销售回款管理。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2022 年末,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 比为
86.70%,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1,460.18 万元,占比 13.30%,其
中 1,265.95 万元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
    2.复核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金额
重大的判断依据、单独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判断;
    3.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结合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
程序,评价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通过企查查网站,检查应收账款客户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破产或者失信被执行
等情况;
    5.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6.分析长期挂账应收账款的未收回原因及其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五、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中临沂项目期初余额 432.8 万元,本期增加
74.82 万元,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387.6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15.67 万元,计提原因为资
产长期闲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临沂项目的整体投资金额、累计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主
要用途、长期闲置的原因,期末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2022 年度,临沂项目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土方和待安装设备两类。两类在建工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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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整体投资                             本期转入   累计转入    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金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余额
临沂项目

  其中:在建土方       115.67     115.67                                          115.67

      待安装设备       387.60     317.13        74.82     387.60     387.60         4.35
    关于在建土方项目,公司原计划对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进行扩产,并开展
了前期土方工程。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2022 年末公司暂无厂房新建计划,导致在
建土方项目闲置,故对在建土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关于待安装设备,均系截至 2022 年末已经到货、未完成安装调试的设备。设备到
货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金额暂估计入在建工程,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转入固定资
产。期初待安装设备已基本于 2022 年度安装完成并转入固定资产,未出现闲置的情况,
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期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取得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向公司了解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
    2.查看在建土方项目的最新情况,向公司了解在建土方项目长期闲置的原因;
    3.获取并查看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合同、发票和验收单。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在建工程减值计提充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对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关于对浙江聚力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所涉问题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将与本公告同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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