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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 东数                公告编号:2018-00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5),修正后 2017 年度预计盈利 500 万元~5,000 万元,但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确认,能否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业绩

情况请以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为准。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谨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股东山

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拟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2018 年 1 月 12 日,公

司收到山东高新投《关于减持*ST 东数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山东高新投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了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比例合计 1%,具体情况见下表: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减持    2017 年 11 月 14 日            6.36          560,000        0.18%
集中竞价减持    2017 年 11 月 15 日            6.31          1,350,600      0.44%
集中竞价减持    2017 年 11 月 16 日            6.30           43,100        0.01%
集中竞价减持    2017 年 11 月 17 日            6.19          1,116,300      0.36%
    合计                 -                      -            3,070,000       1%

                                           1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126,886         8.82%         24,056,886      7.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126,886         8.82%         24,056,886      7.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1、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督促山东高新投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

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ST东数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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