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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数: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3-1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

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刘永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吉庆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聘任刘旭辉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海波、毛维顺、张广文为

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玉平、刘庆林、宋希亮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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